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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高铁上郁闷想“借烟消愁”,依法给予五百罚款!警方提醒

8月26日,湖南溆浦女子杨某乘坐G690次列车从怀化前往定州,在途中“囧事”连发,心情郁闷的她在高铁卫生间里借“烟”消愁,触发列车烟雾报警,被乘警移交至长沙铁路公安处娄底南站派出所处理。

据了解,杨某因前段时间检查出身体多处患病,于26日中午从怀化乘坐G690次列车前往定州手术治疗。刚上车,杨某就觉得腹部不适,想赶紧放下行李去厕所,匆忙间不小心将他人的行李碰落,导致里面的相机受损,赔偿了880元。这让辗转看病经济拮据的杨某雪上加霜,心情郁闷的她,在高铁卫生间里违规吸烟,被乘警当场查获。虽未造成列车降速缓行,但其行为已经涉嫌危害铁路安全,乘警将其移交至娄底南站派出所处理。杨某对其在列车吸烟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被长沙铁路公安处娄底南站派出所处以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

法律分析:在高铁上吸烟有以下处罚:

1、高铁抽烟将被处以500元至2000元不等的行政罚款或者将被禁乘火车180天。如果吸烟导致列车火灾等严重后果的,吸烟者将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根据最新的规定,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被公安机关处罚了,或被铁路站车单位现场取证认定了,就将纳入惩戒名单,限制乘坐火车,期限180天。法律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 禁止实施下列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

(一)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

(二)扰乱铁路运输指挥调度机构以及车站、列车的正常秩序;

(三)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遗弃障碍物;

(四)击打列车;

(五)擅自移动铁路线路上的机车车辆,或者擅自开启列车车门、违规操纵列车紧急制动设备;

(六)拆盗、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标桩、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

(七)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或者在未设道口、人行过道的铁路线路上通过;

(八)擅自进入铁路线路封闭区域或者在未设置行人通道的铁路桥梁、隧道通行;

(九)擅自开启、关闭列车的货车阀、盖或者破坏施封状态;

(十)擅自开启列车中的集装箱箱门,破坏箱体、阀、盖或者施封状态;

(十一)擅自松动、拆解、移动列车中的货物装载加固材料、装置和设备;

(十二)钻车、扒车、跳车;

(十三)从列车上抛扔杂物;

(十四)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

(十五)强行登乘或者以拒绝下车等方式强占列车;

(十六)冲击、堵塞、占用进出站通道或者候车区、站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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