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普法|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青岛路社区普法宣传活动圆满结束
12月4日,我国迎来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为贯彻落实“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精神,南京大学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南京大学法学院团委、青岛路社区党委共同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引导社区居民深入学习宪法知识,增强法治意识。
本次活动由樊力争同学领队,王欣蕊和阿依娜尔・阿德别克同学负责开展普法宣讲,董知言、李卓妍和黄顺杰同学负责解答居民法律问题。在活动正式开始之前,志愿者王欣蕊向社区居民简要介绍了南大法援的基本情况,并向居民们分享了法援的联系方式。
01普及宪法知识,明确宪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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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王欣蕊同学从“国家宪法日是什么”、“宪法是什么”以及“宪法里有什么”三个方面向居民们介绍深入浅出地介绍了宪法的相关知识。12月4日之所以被确定为国家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作为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地位、权威和效力。宪法是我国人民奋斗成果的法律体现,其发展历程见证了国家的成长与进步。宪法规定了国家根本制度、任务及基本制度,是全体公民一切活动的根本准则。
02剖析真实案例,彰显宪法与公民权益关系
接着,为了让社区居民更加直观地理解宪法与自身权益的紧密联系,王欣蕊详细介绍和分析了齐玉苓案。在本案中,齐玉苓的受教育权被冒名者侵犯,法院依据宪法相关规定判定侵权者承担赔偿责任。这一真实案例生动体现了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坚实保障,使居民们真切认识到宪法离自己并不遥远,时刻守护着每个人的合法权益。
03拓展民法知识,解答居民日常中的法律问题
在普及宪法知识的基础上,阿依娜尔・阿德别克同学展开对《民法典》的深入讲解,包括肖像权、婚前协议、遗嘱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她通过解读具体案例,帮助居民们更直观地理解和掌握这些法律条款,鼓励居民们在生活中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普法宣讲结束后,董知言、李卓妍和黄顺杰三位同学针对居民们提出的各类法律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现场气氛活泼融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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