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4人自学改装手机熄屏状态可偷拍 应当“上游”“下游”同时治理
近日,江苏警方接到线索,发现在网络上有人在对外销售窃照设备。根据线索,警方抓获了黄某、潘某、林某及陈某4名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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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交代,他们通过网络学习的窃照改装技术,将购买的二手手机进行改装,让手机在熄屏状态下,仍可以进行拍照或录音录像,然后通过网络售卖,其中黄某销售29台,得款6万多元,潘某和林某、陈某共谋,销售26台,获利2.7万余元。最终,法院以非法生产、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分别判处黄某、林某、潘某3人有期徒刑6个月至9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判处陈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
改装机均为已停产二手手机
非法改造利润高达上千元
记者发现,几家不法商贩售卖的这些偷拍手机都是二手手机,且均选择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手机。有商家表示,这款手机的布局给改装留出了空间,“可以改装的手机没有*的手机,都是二手的。这款手机改装比较容易。”
关于该手机是否可以正常使用,商家表示可以正常使用,“只是耳机孔没了,需要开扩音。”
记者查询发现,这款手机早已停产,二手机价格通常为几百元。但经过改装之后,商家要价两三千元。上述商家告诉记者,他们做的是高风险高收益的买卖,“我们是要承担风险的,没有高利润没人做。你们拿着这手机不去做违法的事,两人都没风险。如果你们拿去做违法的事,我卖你一台手机要亏几万。”
关于交易方式,商家特意嘱咐记者,要从电商平台拍下两个其他产品,他们会发这款产品。
“你买两个1280元的东西,再领个优惠券,满2000元减360元,实付2200元。这样是为了你们更安全。如果平台打电话来问你买了什么东西,你说刷单就行。”
专家建议:“上游”“下游”同时治理
对于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行为,我国刑法已经将其纳入打击范畴,涉罪者将承担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多地法院已经判决多起非法生产、销售窃照专用器材刑事案件。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应当“上游”“下游”同时治理,对于“上游”的改装偷拍偷录设备要严厉打击,对于“下游”偷拍群、销售群的打击也要同步进行,电商平台应积极履行各环节主体责任。
“整治主要的关键点还在于电商平台,平台经营者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或接受到其他消费者举报的时候,应当及时下架并依法予以报告。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一旦发现这样的行为,要第一时间报警,因为这轻则可能涉及到侵害隐私,重则可能涉及到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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