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治无望家属主动放弃治疗公司不服工伤认定,法院:驳回诉讼
8月13日,据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老王在一家金属公司从事金属制品抛光工作。2020年5月,他在工作时突发脑出血。当天,医院出具病危通知书,后进行了手术抢救。然而,老王在术后依然深度昏迷,预后极差。在充分了解老王病情并由医院告知已尽全力救治但回天乏术之后,其家属决定放弃治疗、自动出院。当晚,老王在被送往老家途中去世。后来,老王儿子小王向人社部门申请认定工伤。人社部门经调查核实,作出认定工伤决定,认定老王视同工伤。某金属公司不服,认为老王家属放弃治疗,导致老王在脱离医疗机构的状态下死亡,人社部门对其视同工伤属于扩大法律适用条件,遂诉至姑苏法院,请求撤销认定工伤决定。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本案中老王突发头晕后立即送医并经急诊手术治疗,但因手术预后极差,家属在医院下达病危通知、充分告知救治无望后,选择自动出院、将其送回老家,实属无奈之举,因此老王属于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形,被告并未扩大“视同工伤”条款的适用条件。综上,法院判决驳回原告某金属公司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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