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恋爱之名行骗,男子诈骗12名“女友”超百万!法院判了
12名单身女性在交友网站相继被蒙骗财物,受骗总金额超百万!
日前,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认定被告人郑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
以恋爱之名行骗
自2015年起,郑某活跃在多个婚恋平台,通过伪造个人职业身份等信息,精心编织谎言,将自己包装成值得信赖的优质男性,陆续结识12名单身女性,并逐步与她们建立感情联系,部分时间段还同时交往多名“女友”。
确定恋爱关系后,郑某通过虚构家里建房、还房贷、小孩读书交学费、生病、买车修车、工厂经营等理由,不断向“女友”们借款,逾期不还,合计数额130万余元。
东莞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故判处郑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
警惕网恋
谨防钱财被骗
法官提醒,在网络交友过程中,务必保持清醒头脑,理性判断对方身份和言行。不要轻易相信对方的甜言蜜语和虚假承诺,尤其是在对方提出金钱的需求时,更要三思而后行,谨防钱财被诈骗。
一旦发现自己可能遭遇了诈骗,应立即停止金钱的给付,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利。
来源: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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