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设计资讯 > 热门新闻

狗咬人被踢伤,狗主人索赔6万元!法院怎么判的

年年初,家住北京房山的刘女士搭乘电梯下楼的时候,被同楼居民王女士牵着的宠物狗咬伤了。令她没有想到的是,这次意外竟让她经历了两起官司。

之后,刘女士把狗主人王女士诉至了法院,要求对方赔偿自己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一万元。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王女士对自家的狗看管不力,致使小狗主动攻击刘女士,虽然现有证据并未直接显示小狗咬了刘女士,但是结合医院诊断、伤口照片、电梯录像和双方陈述等证据,法院可以推定是被告的狗咬了原告,因此被告应赔偿原告合理的经济损失。

法院认为,原告主张的精神损失费和影响工作的损失费用部分,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仅支持合理部分,由被告王女士赔偿原告刘女士各项经济损失共计805元,二审维持原判。

刘女士通过诉讼的方式得到了被咬伤的相应赔偿,本以为事情到此就结束了,而犬主人却又提起诉讼,反倒向刘女士索赔6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女士将狗踢开的行为没有过错,是对不法侵害的防卫。因此,驳回了原告王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CCTV法治在线)

本文由用户投稿发布,不代表本网立场,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ffjianzhan@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