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格斗运动员遭强制猥亵后,因未反抗遭网暴,律师:可以正当防卫,但需避免防卫过当
女格斗运动员遭受网暴,只因遭受男子强制猥亵时选择忍让,最后报警处理,网暴她的人认为作为格斗运动员完全有能力制服该男子,作为一个小学六年级时进入体校学习柔道,曾多次代表国家队参赛,获得了柔道黑段。2020年她从柔道退役后转型成为一名综合格斗选手至今,可以说她的战斗力爆表
9月7日,微博@警民直通车-静安通报,男子周某因强制猥亵他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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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周某被拘留后,当事人徐女士第一时间公开向媒体回应了案情的相关情况,并表示:“考虑到我是综合格斗运动员,下手可能会比常人稍重,担心无法掌控尺度而引发严重的后果,我最终选择报警。”此后,徐女士的这番言论引发热议,有网友对她的行为表示不解:“既然已经练了格斗为什么不动手严惩恶人?”
9月9日,记者联系上了徐女士,进一步了解了事件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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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反击会使对方受重伤 , 决定报警
律师:可以正当防卫,但需避免防卫过当
广东信琅律师事务所国际与新业态法律部主任、执业律师肖小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判定是否为正当防卫的要求是不法侵害行为必须客观存在,并在实施正当防卫时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最重要的一点是,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否则极有可能演变为防卫过当。” 肖小月说。
肖小月介绍,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它被认为是具有客观违法性但主观上可能减轻或免除责任的犯罪行为。在实际司法实践中,防卫时机、防卫强度以及防卫手段的合理性都将成为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判断标准。
“徐女士拥有自卫能力并且在一个相对可控的环境中,因此她选择了报警这一较为理智和安全的方式处理危机。”肖小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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