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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女厕偷拍后逃离坠楼,律师:没有使用暴力,未超出必要限度 无需担责

男子在女厕偷拍后逃离坠楼,律师:没有使用暴力,未超出必要限度 无需担责

3月13日,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发布通报,网传“一男子偷拍被发现后逃离坠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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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出疑问,追逐偷拍者的情侣是否要为男子坠楼负责?对此,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警方通报表明徐某是自行翻越护栏逃离,而该情侣没有使用暴力,未超出必要限度,同时,徐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行选择翻越护栏的危险行为导致坠楼,应风险自担,这对情侣无需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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